2019年天水师范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
2019年天水师范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
根据甘肃省招委会《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代码:10739)
二、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
3.身心健康。
(二)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持省公安厅签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9日至10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行政楼南221室);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我校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学校不接受考生单独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学校证明、《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表》、每生5张二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考生当年被普通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和考生信息数据库(含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报考类别、毕业专业、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名称、是否高职、毕业学校、身份证号、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号)等。
退役士兵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以及5张二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单独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科25元的标准缴纳,每生共计75元。
5.缴费方式:由报名院校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本校报名考生的报名费汇入以下指定账号,我校招生就业处不受理现金缴费。
户 名:天水师范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坚家河分理处
账 号:62001630104050461498
汇款中请注明“×××××学校专升本报名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考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士兵由省民政厅签署审核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四、体检
1.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体检时间: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与2019级普通新生一起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
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工农医类、文史财经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内容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我校小学教育专业和地理科学专业公共计算机按文史财经类大纲考试;专业课满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以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zjc.tsnu.edu.cn/)公布的相关专业考试大纲为准。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请各位考生按照大纲要求认真复习备考,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二)考试时间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9年3月28-29日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行政楼南221室)领取准考证。
六、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在公共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为保证新生质量,录取时,学校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调剂后的划线录取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4.录取时,应届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优先录取。
5.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须持退役证原件。
七、收费标准
1.学费:小学教育:3800元/人·学年
地理科学:4000元/人·学年
土木工程:4400元/人·学年
测绘工程:4400元/人·学年
汽车服务工程:4400元/人·学年
机械电子工程:4400元/人·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000元/人·学年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4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800—1150元/人·学年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最新批准标准执行。
八、天水师范学院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8-8363669 0938-8350098(传真)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联系单位: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741001
电子信箱:zsktssy@163.com
学校网址:www.tsnu.edu.cn
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jc.tsnu.edu.cn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确保甘肃专升本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正常实施,制定本实施办法。
以下为天水师范学院2019年专升本具体招生计划: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
3.身心健康。
(二)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持省公安厅签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9日至10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资格的省属本科院校;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医学类专业升本科的考生,其高职(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专业。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证明、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和当年被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等,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所报考的院校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退役士兵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以及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到所报考的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招生院校负责联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报考考生为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考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签署审核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三、体检
(一)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各招生院校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做好体检工作。具体体检日期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实际确定,原则上应于考试前或考试后两天内进行。
(三)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主检医师应由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的主治医师担任。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人员守则》,严禁舞弊。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出具的体检结论无效。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工农医类、文史财经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满分为20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命题制卷。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计算机、英语两门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命题与制卷。
(三)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至31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四)考试大纲。英语科和计算机科考试大纲按“附件4”和“附件5”执行。各招生院校应尽快制订专业课考试大纲,一并向考生公布,并以此指导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复习应考。
(五)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在启用前为国家秘密材料。
(六)考场必须设在招生院校本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评卷
(一)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分别设点组织评阅。各评卷点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分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采取各评卷点分科目逐级负责制,严把评卷质量关,按时完成评卷任务。各评卷院校要组织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胜任评卷工作的教师参加评卷。
(二)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评卷、复核、登分、试卷保管等各环节工作。各学科要加强复查,严格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三)评卷工作应于2019年4月上旬结束。评卷结束后,各招生院校要组织好登分、复核、统计、划线等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成绩打印成册,于2019年4月中旬连同考生成绩库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招生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从以下三种划线方法中任选一种,但不得对单科成绩另作要求:
1.按文、理科大类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按校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3.分文、理科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
录取时,坚持按考生志愿、公共课上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必须公平、公正。招生院校须对预录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录取后的正式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招生院校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但调整后的划线录取方案必须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四)应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优先录取。
(五)录取工作于2019年4月底前全部结束。
(六)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须持退役证原件。
八、招生经费
各院校招生经费应在院校教育事业费中列支。考生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科25元的标准缴纳,作为招生院校报名、考试、评卷费用。
九、有关要求
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认真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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