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州城市学院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简章
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代码:10737)
附注:
1.学费入学时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2.招生计划数待省教育厅批复后另行通知。
二、招生说明
招生对象、报考方式、考试方式、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确认、录取办法、体检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2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文件执行。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满足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分两轮进行,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入第二轮测试。测试地点为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按专业性质分两类进行
1.美术学根据专业大纲进行测试(见附件7)。
2.除美术学以外的所有专业按本科专业大类进行笔试,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笔试内容按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基础测试大纲进行。同时将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最低控制线。
四、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及电话(传真):招生办公室0931-5108903
监督部门及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31-7603307
网址:http://zhaosheng.lzc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本文更新于:2023-02-12
部分文章内容 根据招生院校官网内容转载整理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侵权请联系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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