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类题库数据 | |
| 专业科目 | 法理学 + 宪法学 |
| 题库总量 | 2160 题 |
| 真题题量 | 572 题 |
| 最后更新 | 2025年10月18日 |

给出的答案是“C”,即宪法制定权属于全体人民。这是因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制定权本质上属于人民,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
具体来说,宪法制定权不由任何法律赋予,而是人民直接行使权力的途径。在宪法制定过程中,通常需要经过公民的广泛参与和讨论,提出立宪的建议,并通过特殊的程序予以通过。这表明宪法的制定权是掌握在人民手中的,任何国家机关或个人都无权单独制定宪法。
相比之下,制宪议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和立宪机关虽然可能在宪法制定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它们并不拥有宪法制定权。制宪议会和立宪机关可能作为具体的制宪机构存在,但它们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宪法起草委员会则通常负责具体的宪法草案起草工作,更是一个技术性和辅助性的机构。
因此,根据宪法原理,宪法制定权属于全体人民,这一结论符合人民主权的原则和宪法的基本精神。
知识点 宪法总论
国内法:
创制主体:由特定国家的法律创制机关(如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
适用主体:主要适用于该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示例: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
国际法:
创制主体: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或国际组织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
适用主体:主要适用于国家之间,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关系。
示例:国际条约、国际协议等。
其他选项的对比:A.根本法与普通法:这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作的分类,与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无直接关系。
B.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分类,也不涉及创制与适用主体的差异。
C.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这是以法律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与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无关。
综上所述,根据法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法确实可以分为国内法与国际法,因此答案是“D”。
知识点 法的产生发展与类型
法的本质可以划分为多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法的第一层本质,即法的阶级本质,指的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这反映了法律的政治属性。其次,法的第二层本质体现在法律通过确认权利和义务来具体展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是法律在内容层面的直接体现。
而法的第三层本质,也是最为深层的本质,则是指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这一观点深刻揭示了法律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内在联系,即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其内容和形式都受到经济基础(即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和影响。
具体来说,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该社会的经济基础、生产力发展水平、地理环境、人口状况等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统治阶级能够提出什么样的法律主张,以及这些法律主张如何被具体化为法律权利和义务。因此,法的第三层本质强调的是法律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关系。
综上所述,选项C“法的内容决定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准确地概括了法的第三层本质。
知识点 法的概念与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