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有退役证的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招录方式
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实行专业类报考。招生录取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统考科目包括文化素质计算机、英语和专业基础。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共分15大类:公安类、能源类、生化类、资源类(含资源类、资源类)、电子类、交通类、土建类、装备类(含装备一、装备二)、旅游管理类、教育类、财贸类、农牧类、新闻类、艺术类、医学类(含医学一至五类)。
统考网上报名流程
甘肃专升本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3、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报名,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医药卫生大类的考生须严格按照《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备注栏具体要求报考。
4、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对应大类为“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及“土木建筑大类”的考生,须选择对应本科专业大类两类中的一类报名。即“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对应本科大类为“能源类”和“资源类”,“土木建筑大类”对应本科大类为“交通类”和“土建类”,“交通运输大类”对应本科大类为“交通类”和“土建类”。报名完成后,考生不得更改对应本科专业大类。
免试未被录取或放弃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省外院校应往届毕业及省内院校往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时须选定考区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
1、省内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由生源院校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交由生源院校有关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生源院校统一向录取院校提供相关审核材料。
2、免试生招生未被录取或放弃免试生资格的省外院校应往届毕业及省内院校往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的,其报考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由省或市(州)、县(区)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盖章后,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审核确认信息。省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3、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无效。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生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由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体检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各招生院校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体检工作。具体体检工作由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录取后实际情况确定。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出具的体检结论无效。
统一考试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考试科目:计算机、英语、理工农牧高数或文史财经医学语文,单科150分,满分450分;专业课考试科目:分15大类21子类,每类(1个科目)满分150分;合计:60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公布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
考点设置:全省各市州均设置考点。考试有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实施。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专科学校所在地、户籍地或省内实习地参加考试。考区选定后不可更改。
志愿填报
评卷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数划定各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各本科专业大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普通专升本考生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须按照报考时选定的本科专业大类填报志愿,即参加考试所考本科专业大类科目对应院校及专业填报。跨专业大类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经毕业院校审核,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本批次志愿无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9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第二批次:普通考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未被录取,第二批次志愿有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9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再补报。
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如被建档立卡户志愿录取,普通招生类志愿自动失效。未被本批次志愿录取,普通考生批次志愿有效。投档原则。免试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能力测试办法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及普通考生志愿均执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投档成绩排序方法。由考生文化素质及专业基础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课、计算机及英语科目成绩顺序排序。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首轮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查询页面选择“普通专升本考生录取查询”。
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规则与首轮填报志愿相同,征集志愿录取可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适当降分,最低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投档录取。
2026年甘肃专升本免试生报考日程
名单上报 2026年3月2日前
第一轮
第二轮
免试生招录结束 2026年3月24日
甘肃专升本免试生招考政策阅读
2026年甘肃专升本统考生报考日程
报名 2026年3月25-29日(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 2026年3月25-31日
准考证打印 2026年4月15-18日
考试 2026年4月18-19日
考点 省内各地州市均设考点,考生可选择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户籍地或省内实习地参加考试。报名时选定考区,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浏览各地具体考点
志愿填报
志愿录取
全部招录结束 2026年5月25日
志愿填报提示
甘肃专升本统考生招考政策阅读
快速确认自己可以报考的专业
第1步 检索并确认自己的专科专业所属大类
第2步 检索本科招生专业大类及二级专业
第3步 检索支持跨报的专科专业
其他日程时间
体检时间:开学后统一安排
体检地点:开学后统一安排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4月15-18日(考前三天)
准考证获取方式: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官方网址
考试时间:2026年4月18-19日
考试地点:省内各地州市均设考点,考生可选择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户籍地或省内实习地参加考试。报名时选定考区,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志愿填报:2026年5月11-12日(第一次)
志愿填报:2026年5月19日(第二次)
成绩发布:考后15天内发布
成绩查询:官方系统查询 官方网址
考试招录:2026年5月25日结束所有招录工作
提示:录取结果于考后30天内公布、开通查询,当年6月下旬陆续邮寄录取通知书
开学报到:当年9月随新生开学报到
需要资料: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大专毕业证、身份证、退伍士兵退伍证
报到授课地点:甘肃警察学院皋兰校区
在京东购买公安类
《法理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2月
《宪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

甘肃警察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49年9月的“甘肃人民公安学校”。1978年9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建立“甘肃省公安学校”,1980年9月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2024年5月30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甘肃警察学院的函》(教发函〔2024〕107号),同意以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甘肃警察学院,2024年7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甘肃警察学院的通知》(甘政发〔2024〕40号),决定设置甘肃警察学院。明确甘肃警察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省公安厅主管,业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
学院现有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和皋兰县魏家庄2个校区,占地面积1879亩,校舍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1.74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实训场馆15个、实验实训室26个和校外实践实习基地55个,获批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和5个省级教学团队。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馆藏图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23万册。专任教师376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11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84人,省部级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28人。现开设公安本科专业8个、管理学和法学本科专业2个,在招专科专业15个。其中4个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国家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和省部级重点(特色、骨干、示范)专业。现有在校学生6900人,年均培训在职干部民警1.4万人,形成了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相互补充、学历教育与民警培训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先后荣获“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被教育厅评定为“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2021年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坚持立足甘肃、面向西北,立足公安、辐射政法,立足警务职业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安全战略的办学定位,主要培养执法办案类警察职业专门人才和执勤服务类警务技术专业人才,以推进公安院校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教育改革新方向和公安实战新要求,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为目标,推进实战化教学改革,健全完善“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学院着眼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需要,立足甘肃维护国家安全特殊区位,厅校共建甘肃省反恐重点实验室;推行校局“双嵌融合”模式,共建共享警犬基地、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基地、警务极限越障训练场及6个实验实训室;新成立智慧警务、反恐反分裂、涉外安全等8个科研机构,构建起特色鲜明的有组织科研体系。
办学76年来,为西北及全国公安、司法、安保部门培养输送了2.7万余名专业警务人才,培训公安民警和相关行业在职干部14万人次。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成为甘肃及西北公安司法机关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补充人民警察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