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 | 免试生 | 建档立卡 | 普通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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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 | 20 | 14 | 15 |
院校数据分类 | 招生计划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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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免试生 | 20 |
公办建档立卡 | 14 |
公办普通考生 | 15 |
公办院校合计 | 49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招生院校共 1 所 招生人数合计 49 人 |
兰州工业学院学费
序号 | 考试科目 | 分值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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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课 | 满分 450 | |
1 | 必选公共课 | 计算机 | 150 |
2 | 必选公共课 | 英语 | 150 |
3 | 新增公共课 | 高等数学 | 150 |
专业基础课 | 满分 150 | |
1 | 工程制图 | 60% |
2 | 电子电工技术 | 40% |
合计 | 满分 600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材料、化学、物理、机械、电工电子、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设计、制造、测试和应用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从事工程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术及工艺、应用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
核心课程:工程制图、电工电子技术、工程训练B、机械设计基础B、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基础、材料性能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材料合成与制备方法、电化学原理及应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锂离子电池原理与工艺、化学电源工艺学、材料分析方法。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77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本专业的就业岗位
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到新能源、新材料、光伏发电、储能器件、电动汽车、光电照明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等企业事业单位的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应用研究、产品研发、工艺与器件设计、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或到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也可继续攻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及其他交叉学科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本专业适用的就业岗位:毕业生可在新能源、新材料、储能与能量转换、新型高性能器件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电力、航天航空、信息、交通、轻工、化工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新材料和新器件的设计、研发、分析、生产、测试、评价、营销、管理等工作,也可以在高等院校、研究设计院所从事科研教学工作。